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ld乐动体育网站包装

公司动态

ld乐动体育app官网:大宗商品“托盘业务”风波又起

文字:[大][中][小] 2024-05-19 09:36:52    浏览次数: 1         来源: 来源:ld乐动体育网站 作者:LDSports乐动体育    

  疫情渐渐平息,尽快复工复产,把耽误的时间和效益抢回来,正成为当下的工作重心。大宗商品是制造业的粮食,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大宗商品领域突然传出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大宗商品行业又出风险事件了!据说,许多贸易商存在一些仓库里的有色金属现货又出现了“一货多单”,有单无货的尴尬境况。

  “圈内”危机四伏,众说纷纭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李勇昭,希望听听他对此事件的看法和解读。

  《中国储运》:李会长好!我们知道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很多会员都是为钢材、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纸浆、棉花、煤炭、矿石等大宗商品提供仓储服务的大型仓库。听说最近这个圈子里出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贸易商客户储存在仓库里的货物出现了“货权争议”,不能正常提货。还有买了贸易商在仓库里的存货,手上持有仓库出具的提货单据,到仓库提货时却面临“一货多单”的尴尬,不能顺利提取货物。类似情况的出现,使大宗商品圈子里阴云密布,令很多贸易商寝食难安。不知李会长对这种情况有无了解?能否给做个解读?

  李勇昭: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主要成员的确以“物资仓库”居多,这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基因使然,也是协会刻意保留的特色。

  “物资”两字在计划经济时期使用较多,当时国家有物资部,各地有大大小小的物资局,物资局下面还有许多的物资仓库。那时所说的“物资”,今天多用“大宗商品”来代指。

  总的来说,所谓大宗商品,主要是制造业的原材料或初级产品,我常说它们就是制造业的粮食。在以实体经济为主的我国,大宗商品对经济发展,对国家安定的重要性非比寻常。在物流业界,“大宗商品”是与“生活消费品”相对应的概念,若论大宗商品的物流量,甚至远超生活消费品。你刚才所提大宗商品圈子里最近又出风险事件这个问题,我确实有听说。

  因为很多问题还在处理之中,会牵涉很多单位的各种利益。所以,在事情没有全部水落石出的这个当口,我们先对事不对人,只做简单分析。

  李勇昭:我听到的本次风险事件起因是这样的:有一家贸易商在华南的某个仓库储存着一大笔铝锭,在这波疫情接近尾声时,为确保自己的货物安全,率先将这笔存货从仓库提出。

  其他几家贸易商听说后,出于对货物安全考虑,也安排从该仓库提货。存货人向存货仓库提货,这其实是天经地义的事,本不该出任何差池的,但事实上存货人却没能提出自己的存货。

  由此,给在各个第三方仓库里有存货的客户造成了心理恐慌。于是,就有更多的人在更多的仓库办理提货出库的手续。这时,却发现有更多的存货人在更多的仓库都提不出属于自己的库存货物了。由此,引发了这次大宗商品领域,主要是有色金属领域里的又一场地震。

  《中国储运》:您知道这些存货人提不出货物的具体原因吗?有人说是出现了“重复质押”,是这样吗?

  李勇昭:根据初步得到的信息分析,问题首先应该不是“重复质押”,而是“一货多单”或“一单多卖”。“质押”是“动产质押融资”或“仓单质押融资”的简称。正常情况下,有质押融资情况存在,就应该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在先。

  但这一次的风险事件,迄今更多的现象是贸易商在第三方仓库里的存货发生了短少才不能提出,而不是银行的质押货物短少,或被另外的银行申请查封了。通俗说来,就是有麻烦的首先是贸易商而不是银行。当然,贸易商遇到了大风险,有可能后面会殃及与贸易商有资金往来业务的银行,但银行因此而被牵连进去会是后线

  ?李勇昭:我们前面说过,迄今为止,真实的情况还在有关方面的调查核实之中,尚无最后结论。网上流传的一些说法仅仅是些“说法”,不一定符合实情,更不一定理解正确。所以,目前我们只能按照业务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做些分析。

  我们知道,有色金属的生产供应企业数量不多但单体规模较大,终端用户则有大有小,数量繁多。规模大的生产供应企业在有色金属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通常会要求买方先付款,自己后生产,再后才发货。

  而终端用户则希望供货方先送货进场,自己后验收,走完自己的审批程序才给供货方付款。供需双方的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缝隙”,客观上需要有服务商夹在中间以弥补缝隙形成供应链。这个缝隙通常有三类服务商填充。因为他们的服务都是寄生在贸易的形式之中,所以称其为“贸易服务商”会更贴切。

  他们的服务方式就是持现款到一级代理商那里买进批量不大的现货,再将这些小批量的现货分批分期地送至终端用户厂区,督促终端用户完成验收,督促终端用户走完内部的付款审批流程,最后催收到货款。这往往是一个时间漫长,又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

  因此,次终端服务商与一级代理商之间要想无缝衔接,就需要第三类服务商——俗称“托盘商”出现。“托盘商”的作用就是资金托盘,标准模式应该是在收到货物实物并能过程掌控的前提下,提供阶段性的资金支持,从而使供应链顺畅经济地运行起来。

  “托盘商”一般来说都应该有比较富余的资金,或者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其具体的服务模式是签约后向一级代理商支付货款,买进库存现货,然后再按与一级代理商约定的时限和条件出售该存货,回笼资金。在一买一卖之间,“托盘商”便以贸易差价的方式收取到一定的服务费用。有人称“托盘商”做的是“融资性贸易”,没有实质意义,应该禁止。

  客观而论,“托盘商”提供的“资金托盘”服务也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为“托盘商”的“托盘”服务是供应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没有“托盘商”的“托盘”服务,很多大宗商品的供应链便会连接不畅,或者供应链的运行效率便会大大降低。“托盘商”业务被叫停,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很多的“托盘”业务因为操作时不能切实收到货物,不能在“托盘”的全过程掌控货物,比较容易陷入到钱货两空的经营风险之中。

  事实上,大宗商品领域几乎过个几年,就会出现这样一次波及甚广,如同海啸地震般的风险事件,对整个行业形成冲击,造成破坏。当然,这并不是规范操作的“托盘”业务必然会发生的风险,而是变形走样的“托盘”业务才会遇到的风险。

  这是一些业务操作流程设计粗鄙,管理控制办法执行不严的企业为自己的经营管理不善而必然付出的代价。所以,真正应该被叫停的是这种变形走样,管理不严的“次级托盘业务”。这次的风险,十有是出在这类“次级托盘业务”上。

  再来分析一下这些“次级托盘业务”的风险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可以想象到,一些“托盘商”签了合同,支付了货款,拿到了一份提货的单据,便以为自己买到了货物,到了约定的时间肯定能提到货物。由此便把需要严谨操作,严格管控的采购行为变成了简单粗暴的纸面作业。

  他们大笔一挥,付出去的是真金白银;而收进来的仅仅是几张纸质单据。他们不监督供货方,不监督仓库方,不监督运输方;不发货,不收货,不验货,不跟踪管货。在此过程中,看不到他们为管理控制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能看到的充其量就是些文字记录,纸面留痕。

  他们“支付款”这件事是确定性的,但“买到货”这件事却充满了不确定性。一旦手上的这张单子被认为不规范,有瑕疵,被伪造,或在凭单提货之外还有的提货设定,“托盘商”的“买到货”和“能提到货”就全然落空,成为泡影,风险便由此酿成。

  此外,还要分析一下为什么大宗商品领域会出现一两个风险事件就能引发一连串风险事件进而形成行业地震的现象。在大宗商品领域往往存在托盘商甲卖给托盘商乙,乙再卖给丙,丙再卖给丁,以此类推,形成一大长串连续交易的现象。

  如果甲在“买到货”和“能提到货”这类事上已经存在风险了,那么乙、丙、丁等一大长串的“托盘商”自然也会跟着陷入到这场连环风险之中。

  而且,常常是这一大长串中的每一家企业在相当长纠纷彻底解决的时期内都不能脱开干系,难以摆脱或有风险纠缠轻装前进。更诡异的是这一大长串陷入风险的企业,往往不是谁惹了祸谁担责,而是谁最有赔偿能力,风险就会实质性地落在谁的头上。因此,此类风险事件一出,被牵连进来的一大长串企业就会人人自危,人人自保,甲申请查封,乙要求保全,丙、丁等跟风采取各种自保措施,实质上就是相互别马腿,设障碍,形成“十字路口无序拥堵”,造成全行业的供应链崩溃。

  进而还会产生次生灾害,比如因掣肘而停滞,因停滞而多发生仓储费、滞纳金、违约赔偿、资金占用成本,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等等。再加上出险后的各种传闻造成的行业心理恐慌,由此便会形成挤兑事件,踩踏效应,进而形成行业地震,甚至是引发一定规模的金融海啸。近10年内,国内多地爆发过类似系统性风险,如某某市的液体化工“一货多单”风险事件,某某仓库的橡胶“持单挤兑”风险事件,某某港的铜精矿“有单无货”风险事件等,从本质上看,都带有此类风险的性质。

  李勇昭:事情刚出来时,是有这次风险事件又是“重复质押”风险的说法,但我们分析下来觉得首先不应该是重复质押的问题。

  究竟是否涉及重复质押,还要让再飞一会,等最后的调查出来再下结论。但就前面分析的情况来看,应该不是重复质押问题。但应该涉及到存货仓库重复开提货单或仓单的问题。将此类问题说成“重复质押”问题的人,要么是还没了解清楚情况,要么是没太弄明白“质押”的真正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风险就不应该是“质押”的风险。

  因为在大宗商品业界,无论是“动产质押”还是“仓单质押”,其实质意义都应该是针对金融机构行为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

  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借贷的主合同,就不存在“质押担保”的从合同。正常情况下,贸易商能出资金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取得货物实物及其所有权,但不能像金融机构那样向供货商提供,约定利息,并要求供货商以动产质押或仓单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李勇昭:贸易商“没买到货的风险”出在贸易环节,属于交易安全的问题。“买到了货,仓库却无货可提的风险”出在仓储物流环节,属于物流安全的问题。

  我们先分析交易风险问题,也就是贸易商究竟买没买到货物的问题。大家知道,大宗商品的交易,关键环节有四个:

  双方签买卖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卖方向买方开具,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风险。但对没有仓储管理能力的贸易商来说,风险最难管控的环节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的环节。

  因为签合同的完成度有一份签署过的合同文本作为有效凭证。支付货款的完成度有银行往来票据作为有效凭证,开具的完成度更是有税务部门的制式作为有效凭证,但交付货物这一环节的完成度如何来证明呢?

  大宗商品交易可以做到“一手交钱”,却很难做到“一手交货”。事实上,所谓交货,往往不是将一堆的货物实物交给买方,而是“一手交单”,即将一份可提取货物的纸质单据交到买方手里。

  但是,这个“单”是什么单?什么样式?有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来支撑这个单?谁签发的这个单?签发者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义务?签发者靠什么来履行该承担的责任义务?这种交付方式的法律效力如何?这个纸质单据怎样辨认真假……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落到实处。

  因为,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出了差池,都有可能让这份支付了大笔货款才得来的“单”变成存货仓库不认可为提货单据的废纸。如此等等,也反过来说明贸易商在贸易环节没能真正“买到货”,贸易商在交易安全方面陷入重大风险之中。

  接下来,我们再分析物流风险问题,也就是仓库承认贸易商持有的“单”是仓库签发也必须兑付货物的有效凭证,但因仓库方面的原因使得买货方不能凭单兑取货物——无货可提,或者提货时,遇到他人对同一货物主张权益。

  一是仓库在无货、少货的情况下出单,或者出单时足货,出单后自己失误发货、私自发货甚至监守自盗;

  二是仓库一货出多单,克隆复制单,凭空造假。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ld乐动体育app官网

ld乐动体育网站

产品中心

产品价格

客户案例

生产流程

新闻中心

LDSports乐动体育

在线询单

销售网络

售后服务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13505534763

请扫描二维码
打开手机站